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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11月2日 星期一

以最深處為出發點(二)

不講理由

  許多初得救的人,因着生命的新鮮,對罪的感覺非常準確,反而是許多老基
督徒倒糊塗了,他們常引人走錯路。我們都知道,當我們的腳在地上行走時,皮
會越走越厚,皮厚感覺就遲鈍。許多嬰孩皮很嫩,因此感覺敏銳。也有的人愛
主,在主面前常有對付,所以他的皮不厚,他裏面的情形常是返老還童;那是老練。他在神面前有對付,有破碎,他是柔輭的。如果碰到這樣一個人,我們可以問他:「我昨天早晨禱告之後,覺得穿一件衣服心裏不平安,我該怎麼作?」他若在主面前有學習,他不敢騙你,他會對你說,「既覺得不平安,就不穿罷。」他不講理由。

  然而,有的人會替別人講理由。就如有些老基督徒,他生活上沒有甚麼大錯,不過是和主斷了交通,根本不管甚麼神不神,這樣一個基督徒,當他聽見我們的問話時,會說,「這有甚麼關係?這衣服很大方阿,穿了有甚麼不舒服?」他是得救的人,但他在主面前的交通出了問題。這時我們如果照着他的話作,我們的路就走錯了。雖然我們穿了這衣服,誰也不能批評我們錯,就是拿整本聖經來評斷,也不能定我們的罪。然而,我們錯了;這錯不僅是犯規的錯,更是基本原則上的錯。為甚麼?因為一個基督徒,應該以裏面作基本的出發點。認真說,一切都該從最深處出來。比方,黃弟兄問我,他要和一個弟兄作生意,可不可以?我若在神面前有學習,敬畏神,我就不肯在外面替他下斷案。我會盯他說,「為着這件事,你在神面前有沒有禱告?有沒有尋求?有沒有和主交通?在你最深處,你有沒有感覺?」

  有位弟兄和我談到他結婚的事,問我說,基督徒結婚行婚禮,怎樣作纔對?我說,我每次在臺北會所裏看見結婚,都像看到大痲瘋,裏面有非常不潔的東西,在神面前被定罪,在外面彰顯出來,我裏面很不舒服。所有參加結婚聚會的人,都願意為新人祝福,但看看那新娘的走法、妝扮,可以說,將神的祝福、神的同在全數「走」光了。沒有一個東西的感覺,比靈的感覺更敏銳。一個人如果沒有傷風,鼻子的嗅覺是很靈敏的;碰到香的東西,就聞到香;碰到臭的東西,就聞到臭。然而,人靈的感覺比任何感覺都敏銳。眼光遠不如靈敏銳;人最靈敏的部分就是人的靈。我們有沒有禱告,不必我們告訴人,人碰到我們,人立刻會知道。所以,我對那位弟兄說,我說這話,是對不起在臺北會所結婚的人,幾乎每一次在那裏的結婚,都是痲瘋的彰顯。我信我所事奉的神也是這樣定罪。

  對已往的作法,我不敢說好說歹,但我敢說沒有神的同在,沒有神的祝福。我對那位弟兄說,關於婚禮的事,我無法對你說甚麼,你自己知道。一個人若是發燒到華氏一百零四度,到了結婚時,你說不該一百零四度,有甚麼用?那是任你怎麼說也沒有用的。如果有人要發大痲瘋,就讓他發罷,因為誰也擋不住。那位弟兄說,「那是不對的。」這不僅是不對的問題,那是在神之外的,總歸沒有碰着神。按規矩,一個好的結婚聚會,是主和我們一同坐席;在神裏面的結婚,是有主特別的同在。然而,已往那些結婚聚會的情形,失去了主的同在。最後我對那位弟兄說,要結婚的兩個人,必須在神面前禱告,覺得怎麼辦好,就怎麼辦,總歸要照裏面的平安作。

凡事帶到主面前

  一個基督徒,按規矩該以裏面作出發點,根本不該到處問人當怎樣作。也許有人結婚是從巴比倫來的,有的甚至是從無底坑來的,並不都是從耶路撒冷來的。我們都是得救的人,任何事都該帶到主面前說,「主,你住在我裏面,你喜歡怎麼作呢?」這纔是基督徒。我信沒有一個人結婚,每件事都在神面前禱告過。許多人結婚,是以外面作出發點,不是以裏面作出發點;只有外面的考量,沒有裏面的平安。所以,好些基督徒結婚以後,過了幾週,還得在神面前求赦免。一件事作了還要求神赦免的,這件事定規不是從深處出來的。絕不要憑外面的看法、外面的風俗、人的規矩、人的意見、人的贊成來作事,許多時候,這些在神面前是被定罪的。我們務要學習從最深處來作人。

  若是有位少年人來問我們:「我現在要訂婚了,我該怎樣作?以後結婚該怎樣作?」我們現在當然會回答說,「我們不能替你作主,不能作你的主人。」事實上,有些年長的一聽到少年人要結婚,還等不及人家來問,就迫不及待的去對他們說這說那。這樣的人實在不懂甚麼叫作基督徒。

  曾有一位弟兄和我談婚姻的事,他詳詳細細的把情形告訴我。我只簡單的說,「弟兄,你在神面前有沒有為這事好好禱告過?好好把這事交給神?你這個人是不是在神手裏的人?你裏面最深處的感覺是如何?」他說,「我為這事已禱告許久,越禱告越不清楚,所以想請問你,因為你在主裏深一點,只要你說可以就可以,說不可以就不可以。」我聽見這話,覺得不得了;我不說可以,我也不說不可以。我還是簡單的告訴他:「我不能替你定規,你還得將這事帶到主面前。」他盼望我給他一個章程,替他作一個解決,但我不能,最後我對他說,『不要為難,事情很簡單,你把這事擺在神面前,把你自己也交在神面前,求祂給你一個指示,對祂說,「出乎你的,叫我裏面越過越明亮;不是出於你的,叫我裏面越過越覺得不通。」』就這麼簡單,我們都得學習將事情帶到神面前,學習活在最深處。(摘自基督徒的趨向第七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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